日前,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、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修订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。
主要修订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:
(一)新增再生铜铝进口类别
根据行业实际需求,对再生铜铝原料进口类别进行了调整。
一是将再生铜原料原来的五类更改为铜线、混合铜料和铜米三类;
二是将“再生黄铜原料”更改为“再生铜合金原料”,并增加了再生青铜原料、再生白铜原料、再生高铜原料类别;
三是在原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基础上新增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、再生纯铝原料类别。
(二)明确新增再生原料品类海关商品编号
明确再生铜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 7404000040;再生纯铝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 7602000030;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 7602000040。
(三)新增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、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的性能
指标要求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海关检验指标包括:铜合金/铜实物量、表观特征、夹杂物、含涂层原料占比、放射性、危险废物含量等。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海关检验指标包括:铝或铝合金实物量、表观特征、夹杂物、含涂层原料占比、放射性、危险废物含量等。
本次修订以附表的形式明确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、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的性能指标要求,明确符合附表要求的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、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,可自由进口。不符合附表要求的再生金属原料,禁止进口。
(四)明确特殊规定
一是明确不同类别的再生金属原料不允许混装,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类别的再生金属原料。
二是明确除放射性污染检验应符合海关专门检验要求外,再生金属原料的检验首先采用感官检验,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要求时按照国家标准GB/T 38470、GB/T 38471、GB/T 38472、GB/T 40382、GB/T 40386 或海关行业技术规范的相应检验方法进行检验。
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、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(修订征求意见稿)
为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,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、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符合附表要求的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、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,可自由进口。不符合附表要求的再生金属原料,禁止进口。海关发现进口再生金属原料疑似固体废物的,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,鉴别为固体废物的,依法按照固体废物有关规定管理。
二、再生铜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 7404000030;再生铜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 7404000040;再生纯铝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602000030;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 7602000040;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 7602000020。
三、不同类别的再生金属原料不允许混装,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类别的再生金属原料。
四、除放射性污染检验应符合海关专门检验要求外,再生金属原料的检验首先采用感官检验,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要求时按照国家标准 GB/T 38470、GB/T 38471、GB/T 38472、GB/T 40382、GB/T 40386或海关行业技术规范的相应检验方法进行检验。
五、本公告自 2024 年 X 月 X 日起实施,《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、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 年第 43号)同时废止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 :
1、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、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(修订征求意见稿)
2、《 关 于 规 范 再 生 铜 及 铜 合 金 原 料、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修订说明
对市场有哪些影响?
市场人士认为,此次调整对再生铜铝原料进口分类和流程进一步细化,有利于进口规模提升,潜在可能缓解部分地区国内再生原料紧张情况。
当前市场普遍关注新规后进口流程是否变化,进口规模是否抬升,尤其对废旧易拉罐等商品进口能否打开等问题,我们将持续调研跟进。